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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 |合肥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免笔试 速看!
时 间:2023-05-29 16:15:46 阅读量:40

2023年合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引进岗位

图片

图片引进待遇

(一)招聘岗位实行编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二)副高级及以上急需紧缺人才,在肥购房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优先摇号。

(三)在肥无自有住房的正高级人才,可享受人才公寓(或购房补贴)、公积金双倍贷款等政策。

图片引进条件

引进人员除符合引进岗位规定的条件外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年龄条件”中“40周岁以下”为“1982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岗位特点,对专业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岗位条件中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为通过社会化评审或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经人社部门备案、通过中央或省属企业评审通过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经属地设区市级人社部门确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图片引进程序和办法

引进人员除符合引进岗位规定的条件外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年龄条件”中“40周岁以下”为“1982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岗位特点,对专业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岗位条件中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为通过社会化评审或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经人社部门备案、通过中央或省属企业评审通过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经属地设区市级人社部门确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图片纪律监督

(一)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接受派驻在各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图片有关事宜

(一)信息发布平台:  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

(二)政策咨询、纪律监督电话:

1.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电话:(0551)62778651

监督电话:(0551)62778722

2.合肥市审计局

咨询电话:(0551)63537833

监督电话:(0551)63537832

3.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咨询电话:(0551)65879967

监督电话:(0551)65879783

4.合肥市教育局

咨询电话:(0551)63505251

监督电话:(0551)63505156

5.合肥学院

咨询电话:(0551)62158079

    监督电话:(0551)62158024

6.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

咨询电话:(0551)62206578、62206557

监督电话:(0551)63537414

7.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咨询电话:(0551)62520118、62529306

监督电话:(0551)62535832

8.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51)63536114

本《公告》由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 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

2. 2023年合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3. 2023年合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分自规局审计局、教育局、市属高校、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四类,请考生下载填报时注意报名表类型)。

注:本文来源于网络整理,版权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阅读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_ucYrAX3OVtlWVDRV6F9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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